****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选聘法律顾问律所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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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昊暘、张翠梅、杨洋 | ||
总成交金额 |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恳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迎宾二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号西子国际*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恳、*********** |
一、项目编号:ZHCG***********(招标文件编号:ZHCG*************)
二、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选聘法律顾问律所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号华敏翰尊国际广场**楼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 |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选聘法律顾问律所项目 | 为落实《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年)的通知》(民航发〔****〕**号)中“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华东局”)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的规范性,加强合同订立等经济活动的合规性,民航华东局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公开选聘*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民航华东局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 (一)对律所的要求 *.在行政法、航空法、经济法、民商法、诉讼法等领域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能够在合同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并尽一切可能提供优质服务; *.能够严格遵守民航局和民航华东局各项工作规定,服从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能够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能够保障服务团队负责人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服务,保证在合同期内不因所在律所原因更换服务团队负责人; *.保障参加会议、提供服务等任务所必需的上海市内交通费用; *.律所成立时间*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专职律师**人以上,驻所地为上海; *.近*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二)对服务团队的要求 服务团队负责人业务素质高,在行业内有良好的的知名度,团队成员稳定;团队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过党纪处分或者行业处分;长期从事民航、行政、经济等相关领域法律事务,具有政府部门法律服务经验,处理过行政机关诉讼复议案件并取得良好业绩,团队成员均应当具备*年以上法律行业经验。 |
民航华东局将与比选成交的律所签订为期*年的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合作终止后*年内,该律所不得作为对方委托代理人,代理以民航华东局以及局属企事业单位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者以民航华东局及局属企事业单位为被告的诉讼、赔偿案件。 | (一)为民航华东局起草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行合法性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二)对民航华东局重大法律事务和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论证,出具法律意见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三)对民航华东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法律建议和专题报告; (四)参与民航华东局重大项目洽谈,并就以民航华东局名义对外订立的行政协议、民商事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书进行起草、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 (五)应民航华东局的要求,参与处置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出具法律意见; (六)应民航华东局的要求参加相关会议,为民航华东局其他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调查、论证等服务; (七)其他由民航华东局提出,经双方确认的法律服务事项。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昊暘、张翠梅、杨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招标代理年度合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对比选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比选结果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号西子国际*号楼;邮编:******;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
地址:迎宾二路***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号西子国际*号楼
联系方式:林恳、***********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恳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