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高村镇里老、牛镇等地块1813.6亩土地经营权
其它公告
天津市 | 武清区 发布时间:2023-08-10
项目名称:武清区高村镇里老、牛镇等地块1813.6亩土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北国之春生态农业旅游(天津)有限公司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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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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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是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高村镇里老、牛镇等地块****.*亩土地经营权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应当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租方自行解决用水、用电等相关问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出租方概不负责; *、该地块只能从事农业种植,种植品种须征求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确保合法合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 承租方应具备单独经营该地块的经营能力及经济实力,不得向第三方进行分租、转租,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 *、该流转地块不得用于任何形式转基因品种耕种作业,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挖沙、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 *、出租方不负责提供灌溉、排水等设施,只以土地现状出租,如受旱、涝、洪水、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意向报名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地块相关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成交之日起**日内完成签约,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土地承租权,将扣除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地块进行重新挂牌出租; *、合同期间,如因政府规划、项目招商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占用该地块,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将占用的土地退回,出租方只退回相应面积的已收剩余租金,其他不再做另行补偿,承租方可依据天津市相关政策申请青苗等地上物补偿; *、承租方签约前除交齐本合同租金外,还需另交纳**万元合同押金,合同期间,承租方如有违约,合同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归出租方所有,同时,合同自违约之日起解除,如无违约,合同期满原数退回,不计利息; **、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土地租金,如逾期**日未交清,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押金,将该地块另行出租; **、合同期满,承租方按时将该地块交付出租方,否则地上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该流转地块比较分散,不宜连片经营,且坑洼不平,须承租方对地块进行清理平整,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该流转地块若有粮食、秸秆还田等相关农业补贴,则补贴归承租方享有; **、该流转地块上现存种植物及附属物属于原承租方所有,本次承租方须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解决,出租方不负责协调解决; **、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①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②成立时间两年以上,③ 具有经营能力的涉农公司法人。 |
转出用途 |
农业种植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