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 |
标段名称: | 云县拿鱼河及云县盘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工程类型: | 其他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临沧市水务局 ****-******* |
发布时间: | ****-**-** **:**:**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
中标人: | 汉中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标人代码: | *****************T |
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 F***.*% (F=云县拿鱼河治理工程最终批复初步设计费用+云县盘河治理工程最终批复初步设计费用) |
中标工期(天): | 满足各阶段设计计划要求,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
项目经理: | 王耀伟 |
备注说明: | 云县拿鱼河及云县盘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于****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评标结果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质疑和投诉。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意见,云县水务局研究决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汉中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为中标人。项目负责人:王耀伟;证书编号:*******;中标价:F***.*%(F=云县拿鱼河治理工程最终批复初步设计费用+云县盘河治理工程最终批复初步设计费用);工期:满足各阶段设计计划要求,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质量承诺:阶段资料齐全,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达到国家水利工程各阶段初步设计规程所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根据《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水监督〔****〕***号号)和《临沧市水务局关于转发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通知》,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对合理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