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招标公告 四川省 | 南充市
发布时间:2024-10-23
预算金额:4739.93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9
联系方式
0817********
联系人:刘**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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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南充市顺庆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人

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南充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复文号

南充市顺庆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建设地点

南充市顺庆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

*、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开展保护区内原住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建设“厌氧滤池+资源化利用”主体工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座,建设“三格式化粪池+资源化利用”主体工艺散户污水处理设施***户,总设计处理规模***m³/d,并配备必要管道;修建用于控制面源污染的生态缓冲带和生态沟渠,建设陆域生态缓冲带*****㎡,建设生态沟渠****m;*、保护区内风险源应急防护项目:开展三处水源地保护区交通穿越道路风险源防控建设,建设防撞护栏***m,导流渠****m,应急池*座(***m³);*、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开展三处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断面设置(*处)、风险防控及应急能力建设(*个)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套)三方面内容;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类似业绩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代理范围

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招标,具体以委托人要求为准。

招标代理费(万元)

合计:**.*
勘察:*.*; 设计 :*.*; 监理 :*.*; 施工:**.*; 货物:*.*; 设备 :*.*; 其他:*.*

计划招标时间

****-**-** **:**至****-**-** **:**

比选报名时间

****-**-** **:**至****-**-**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二、申请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个市政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三、申请人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 *.*专职技术人员*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 注:以上人员至少一人具备全过程工程咨询师(招标与采购)高级及以上资格(附带官方二维码证书扫描件和官方网站个人查询截图);以上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最近连续*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四、代理费计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五、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合格单位实行二次报价,报价最低的为中选人,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申请人业绩和需提供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①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截图,②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及信用评价截图,且诚信分不得低于***分。 *.*申请人应在本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上述要求,认真准备资料,编制目录、页码,整理形成一份完整比选材料,并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材料(比选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qq.com,招标人仅对收到的邮箱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在其中确定比选申请人。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严禁使用假业绩、假证明(所有业绩、证明等均以网查件为准),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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