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古洋片区中小学项目(一期)
补充修改通知(二)
各投标人:
由我司组织的德化县古洋片区中小学项目(一期)(招标编号:德建招字[****]***号),做如下补充:
一、补充修改通知
*、删除“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 补充说明第**条 招标人允许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根据需要在免金额处罚的情况下更换一次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前多次更换或签订合同后更换的,招标人均将按照本次招标文件中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有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注:①、变更后人员的资格等级、类别、业绩等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低于变更前人员的条件。②、本条款中允许中标单位在免金额处罚的情况下更换一次项目负责人仅针对签订合同前第一次更换。)”,故中标后,中标人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其他现场管理人员,均将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至****年**月**日**时**分。
二、补充修改说明
*、本补充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为准。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根据招投标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德化县国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精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