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态势手段升级改造(二次)招标公告(2024-JC05-F5003)

招标公告 辽宁省 | 沈阳市
发布时间:9小时前
项目编号:2024-JC05-F5003
中标金额:1万元
开标时间:2025-02-24
项目名称:某态势手段升级改造(二次)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

某态势手段升级改造(二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态势手段升级改造(二次)

二、项目编号:****-JC**-F****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

(万元)

交货地点

*

某态势手段升级改造(二次)

***.**

辽宁省沈阳市

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中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十研究所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二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军队单位可提供由本单位或上级单位保密委员会提供的保密资质证明)。

(七)投标企(事)业单位应当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单一来源文件申领时间、地点

(一)申领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下午**:****:**

(二)申领地点:沈阳市沈河区

六、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分。

(二)谈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助理、蔡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冯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采购机构:物资采购室

                                     *******日 


点击查看原文
沈阳市最新招标
辽宁省 | 沈阳市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6分钟前
辽宁省 | 沈阳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6分钟前
辽宁省 | 沈阳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6分钟前
辽宁省 | 沈阳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6分钟前
辽宁省 | 沈阳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6分钟前
辽宁省 | 沈阳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6分钟前
辽宁省 | 沈阳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6分钟前
辽宁省 | 沈阳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6分钟前
辽宁省 | 沈阳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6分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