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区域 | 新安镇/小高庄村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小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小高庄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杜林子 |
项目周期 | **天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否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 *****元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小高庄村安装监控项目工程 | ||
挂牌价格 | *****.***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投标方条件 | 有监控设备销售安装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 ||
其他描述 | *.路口、坑边、垃圾点全覆盖。 *.摄像头共计 ** 个,其中警戒球形摄像头*个。 *.摄像设备品牌:摄像头、硬盘、交换机、线材等材料规格见清单,如安装后发现设备造假由乙方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施工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测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及竞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有监控设备销售安装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履约保证金:施工结束后*个月内验收,村两委在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验收,经质量验收合格后,由小高庄村委会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工程款。(备注:工程投标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全额退回,工程款在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完工后如果工程验收不合格履约保证金不退并扣除工程费。 *.期限:受让方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村委会签订施工合同,逾期视为违约,投标保证金不退。签订合同后即可施工,无特殊原因**日内完工,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时间经村委会同意后可向后顺延。 *.中标方责任:中标方需按规定向农交所缴纳交易服务费及相关费用。中标方一切安全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设施损坏等问题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施工期间如发生任何事故与村委会无关。 *.施工材料:由中标方自行购买。 **.投标方报名前先与村委会了解工程标准,报名后视为以同意本方案。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阶梯价 | |||
挂牌期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