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津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市清河门区津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人为阜新市清河门区津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阜新市清河门区津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供货地点:阜新市清河门区津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采购内容:(一)一体化混凝系统:一体化混凝设备*套;污泥储池*座;污泥池提升泵*台;潜水搅拌机*台;静压液位计*个;一体化设备基础*座;配套管路、阀门*项。(二)生化池管路及设备改造*项:内循环泵*台;配套管路、阀门*项。(三)格栅及集水池清淤改造:粗格栅*台;粗格栅渠气搅拌系统*项;集水池清淤*项。(四)电气控制*项。(五)管路管件*项。(具体数量及规格型号以采购需求为准)
*.*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个月内。(供货开始时间:****年**月**日,供货结束时间:****年*月**日)
*.*招标范围:设备的供应、运输、装卸、检验、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达到招标人具体要求。
*.*质保期:*年,质保金:合同金额*%。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凡被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年以上(含一年)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 *:** 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如下资料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街三纬路**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现场领取需携带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备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年以上(含*年)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号)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拒以拒收。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万元,须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交纳。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阜新市清河门区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单位: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街三纬路**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人电话:****-*******转****
电子信箱:*********@***.com
邮政编码:******
开户行:阜新银行矿区支行
账户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
账 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