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YLC-*******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丰有色一期安置房维修 三、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四、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五章采购需求 *.编制依据:*.* 工程造价中材料价格参照《株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年第五期),计价文件缺项的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 先更正为:第五章采购需求 *.编制依据:*.* 工程造价中材料价格参照《株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年第五期),计价文件缺项的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 五、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株洲云龙示范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办公室 地址:云龙大道**号联系人:谢铁球;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栋**楼联系人:姜娟 欧阳永胜;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