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废标理由:由于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法定三家,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本项目终止。
合同包*(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无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磋商文件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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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 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 *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名 称:中山市公安局翠亨新区分局
地 址:中山市南朗街道南岐中路**号
联系方式:****-********
地 址:中山火炬开发区孙文东路濠头段**号光裕大厦第五层A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敏珊、谭耀聪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