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创中心报告厅铺设 PVC塑胶地板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SZZYCG***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开标日期: ****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通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路与宿蒙路交口恒丰公寓 ****
成交金额:**.***万元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 :无
采购人名称: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宿州市高新区宿符路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联系方式: *********** 、***********
公告期限: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办公楼 ****室 ,联系电话: ***********、***********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宿州市财政局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