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年兰陵县庄坞镇基础设施建设衔接资金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年兰陵县庄坞镇基础设施建设衔接资金项目,位于兰陵县庄坞镇,工程内容为混凝土道路、沥青道路等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建设地点:兰陵县庄坞镇耿墩村、房杨村、东哨村。
*、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和乡镇自筹资金。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五、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日程安排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分至****年**月**日**:**分,过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兰陵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七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该项目可实现“掌上开标”。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兰陵县庄坞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魏主任
联系方式:****-*******
地址:兰陵县庄坞镇人民政府驻地
代理机构:山东东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沂蒙云谷一号楼***室
九、监督单位:兰陵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