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职工食堂主、副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辽宁省 | 本溪市
发布时间:14小时前
项目编号:JH24-210521-00746
预算金额:56.5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4
开标时间:2025-01-14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职工食堂主、副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24-********
联系人:未*
单位: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招标人
024-********
联系人:未*
单位: 辽宁中恒晟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职工食堂主、副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职工食堂主、副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职工食堂主、副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采购米、面、油、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酱油食醋等调味品、奶制品类、矿泉水类等。配送地点包括小市镇大队机关食堂、碱厂镇中队食堂 、高官镇中队食堂及草河口镇中队食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甲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再和中标供应商续签一年至两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邮件加密形式递至******@***.com。(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本项目如后续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须及时关注,如未及时关注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New&infoId=**c**de****efb****-*bb*)。
*、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com邮箱,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起在线自行解密,解密时间为**分钟(如遇系统故障,可看情况调整解密时间)。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张家堡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恒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山水俪城I区**#楼**公建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小市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恒晟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茜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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