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年**月**日),现将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喀什医院)东城院区新建天然气锅炉项目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喀什医院)东城院区新建天然气锅炉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时代大道***号
建设单位: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占地面积约***m*,建设*台*吨/小时天然气锅炉(一用一备)及配套的辅助设施。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人 :吴新成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