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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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复文号 |
自发改发(****】***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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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自贡市贡井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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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设置床位***张,主要建设医养用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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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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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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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本项目所有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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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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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 **:**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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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 **:**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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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个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本项目拟配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其中至少一人需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招投标代理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四川(工程信用库)A级以上信用查询证明(提供带二维码可查询的证书扫描件,无法查询的视为无效证件),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人员、公司及业绩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qq.com。(注: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定标方式为评审后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规定标准下浮至少**%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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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黄老师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