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 |
* |
兴隆县清水河干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项目 ..\\兴隆县水务局兴隆县清水河干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报告表*.*(报批).pdf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六道河镇清水河干流南台村至二道河村段沿线
|
兴隆县水务局 |
河北拓邦环境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