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黄庄镇小辛码头30亩土地经营权

其它公告 天津市 | 宝坻区
发布时间:2023-04-10
项目名称:宝坻区黄庄镇小辛码头30亩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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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黄庄镇/小辛码头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小辛码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黄庄镇小辛码头**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元/亩/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 *、承包方需要一次性缴纳三年承包费。 *、承包方在承包合同期间需自行解决水电问题,费用自行承担。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生产经营完成后,自行将稻草清理干净,承包方禁止秸秆焚烧,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不少于 ****元(不包含政府处罚)。 *、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全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承包期内,该地块现有的耕地地力保护等补贴归承包方,如果国家取消补贴,承包费不退,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负责。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有意承包该土地的必须在报名前亲自到现场勘查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 **、不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及不及时上交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押金不退。 **、承包方将以第一标**亩、第二标**亩为准签订承包合同,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再组织测量。 **、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和监督。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人员或法人
转出用途 种植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
挂牌期 *
价款划入账号 ************************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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