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东宫下高岭土矿南、北采场采矿、土石方
剥离及综合利用加工厂破碎工程
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东宫下高岭土矿南、北采场采矿、土石方剥离及综合利用加工厂破碎工程 |
招标编号 |
E******************* |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地址:龙岩市龙岩大道***号商务板块K幢投资大厦***室;联系电话:****-*******”修改为“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东宫下高岭路*号;联系电话:****-*******”。 二、因本项目为矿山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投标过程出现缴交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低于单项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情况时,不足部分视为已缴交,无须补足。若出现没收保证金的情形时,不足部分以现金形式补足。”不适用本项目,该条予以删除。 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都作相应修改;若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有不一致时,以答疑纪要(一)为准。 (以下无内容) | |||
招 标 人: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时 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