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本龙江银行制度提升工程聘请外部专家机构-律师事务所【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HTCL-ZB-******)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第*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第*包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 | 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 | *万元(人民币) | / | 预计于****年**月末完成,若上述期限内未完成所有制度的审理,期限延长至所有制度审理完毕。 |
* | 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 | **万元(人民币) | / | 本项目预计于****年**月末完成,若上述期限内未完成所有制度的审理,期限延长至所有制度审理完毕。 |
* |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 **万元(人民币) | / | **天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 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 | / | / |
* | 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 | / | / |
* |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 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 | 响应 |
* | 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 | 响应 |
* |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 响应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依法确定中标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招标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号
联系人:曲金艳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号
联系人:陈继龙、申明慧
电话:****-********
电子邮件:********@***.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