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心城区公交场站专项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按照《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交运发〔****〕**号)要求,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等,明确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场站等建设任务。辽宁省作为国家交通强国试点省份,出台了《交通强国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试点****年工作要点》(辽交强国办〔****〕*号),明确提出重点支持新建公交基础设施,力争实现公交车进场率***%。沈阳市是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现状仍存在公交场站布局不合理、临时公交场站占比较高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为更好发挥公共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引领作用,开展《沈阳市中心城区公交场站专项规划》编制。目前项目已纳入****年城建计划。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标准名录、规程名录的相关规定。包括《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技术导则》(JT/T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等。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是梳理中心城区马路停车点位分布,系统剖析沈阳市公交场站存在问题;二是建立模型测算公交场站近远期规模需求;三是规划布局“枢纽站、停保场、停车场”三级场站体系,形成近期建设方案与远期规划控制方案,实现公交车辆进场率***%;四是探索沈阳市公交场站混合用地开发策略,靠约节约用地资源;五是提出公交场站用地规划等方面具体保障措施。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数量
《沈阳市中心城区公交场站专项规划》报告一套。
(*)实施时间
**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实施地点
沈阳市。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编制《沈阳市中心城区公交场站专项规划》报告,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并按需求汇交入市自然资源局数据平台。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等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验收。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人提供的技术参数要求的全部费用,包括:调查费、人工费、印刷费、食宿费、交通费、材料消耗、数据整理、数据汇总、数据分析及报告撰写等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如果成交供应商交付的成果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需要更改,更改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测算,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付款方式
规划编制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注:付款为完成政府财务审批流程后支付)
(*)知识产权
*)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