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襄北监狱****-****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合同履行期限:*年,合同签订一年一签*、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号)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成交后可以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供应商未违反湖北****局关于《湖北省监狱人民警察“七不准”规定》的第四不准“不准人民警察亲属在本系统内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书。(*)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个月内(连续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发票(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个月内(连续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发票(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中国执****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