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上林县兴林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于****年**月**日就****大丰生态移民A区道路基础设施前期工作、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评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丰生态移民A区道路基础设施前期工作、设计、采购、
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S(CZ)*******G;
项目上限控制价:*****.**万元;
三、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四、定标日期:****年** 月 ** 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整截标后;
开标地点: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怡宾路*号广西政务中心四层)开标厅;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张作清、张俊、周承国、廖武宁、吴革民、林英、温镜生(业主评委)。
六、中标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体);
下浮系数: *.**%;
工期:***日历天;
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七、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上林县兴林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上林县霞客陆***号
联系人:温镜生 ****-*******
代理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单位地址:南宁市纬武路***号
联系人:张工 ***********
行政监督主管部门意见:上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上林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 联系电话:****-*******
八、说明: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电话:****-*******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