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人民法院诉讼大厅项目、标准化数字庭审设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发布时间:12月25日
项目编号:Z130700240517
招标单位:涿鹿县人民法院
预算金额:219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6
开标时间:2025-01-16
项目名称:涿鹿县人民法院诉讼大厅项目、标准化数字庭审设备项目
联系方式
0313********
联系人:未*
单位: 涿鹿县人民法院
招标人
0313********
联系人:未*
单位: 张家口兴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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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涿鹿县人民法院诉讼大厅项目、标准化数字庭审设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张家口市张家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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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倒计时

    小时分钟

    报名已结束

    项目概况

        涿鹿县人民法院诉讼大厅项目、标准化数字庭审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
        项目名称:涿鹿县人民法院诉讼大厅项目、标准化数字庭审设备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高清庭审主机(核心产品)*台、书记员应用系统*套、庭审录入终端**台、庭审控制面板**个、发言话筒**个、法庭音频功放**台、法庭音箱**个、反馈抑制器*个、音频处理器*个、高清固定一体化变焦摄像机**台、高清云台摄像机**台、实物展台*个、强电控制器*个、法庭布线材料及辅助材料**套、庭审输出终端**台、网络交换机**台、标准服务器机柜**个、显示屏**个、显示屏可调节倾斜支架**个、显示屏**个、刑事高清庭审主机(核心产品)*台、书记员应用系统*套、嫌疑人发言话筒*套、混音器*台、音频处理器*台、反馈抑制器*台、传输器**对、分频器**个、系统集成费*项。
        合同履行期限:货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财库〔****〕**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舱*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由中标人支付。 (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号)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不应少于**%,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所投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的,对于未预留部分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五)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六)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七)本项目支持“政采贷”。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到相关合作银行获得贷款支持。 (八)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 ”注册登记,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解密开始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需在自己办公地点(无需到达开标地点)按规定的解密结束时间前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设备自备。 (九)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涿鹿县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张家口市涿鹿县轩辕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张家口兴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宣化区柳川河东**号院*号楼*单元*-***(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毅成
        电话:****-*******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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