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就中心机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心机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洛采竞磋-****-***-*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竞磋-****-***
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年**月**日*时**分
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评标七室
五、磋商小组名单:王磊、刘素华、翟红峰、杨保华、邓胜利
六、包号、采购内容、工期、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包号:一。
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核心交换机;品牌及制造商:H*C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规格型号:S*****;数量:*套。
*.货物名称:专网核心路由器;品牌及制造商:H*C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规格型号:SR****-X;数量:*套。
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日历天数)。
成交人名称:洛阳思迈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路*号世纪电脑城二楼A区**号
七、成交金额:壹佰叁拾万零伍仟元整(¥*******.**)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九、公告媒体:《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公告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号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号楼*单元****室
联系人:张先生 (工号:Lyszfcg****) 李女士(工号:Lyszfcg****)
电 话:****-******** ********
邮 箱:********@***.com
十五、附: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心机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磋商文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