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本武警河南省总队机关收回部分空闲用房 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第*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第*包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 | 河南铂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万元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 ***日历天 |
* | 河南盛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万元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 ***日历天 |
* | 河南晋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万元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 ***日历天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 河南铂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梁天增 |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豫************ |
* | 河南盛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金伟华 | 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豫************ |
* | 河南晋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刘群立 | 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豫************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 河南铂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 |
* | 河南盛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 |
* | 河南晋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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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武警河南省总队保障部的委托,就武警河南省总队机关收回部分空闲用房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招标、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武警河南省总队机关收回部分空闲用房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号;
*、项目概况:本次改造面积****.**平方米,既有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工 期:***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年**月**日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武警河南总队强军网》上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年**月**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号广发大厦**楼评标室
评标专家:李士杰、孟小宏、丁景玉、李国堂、卢珺
四、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铂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中段***号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经理:梁天增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豫************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投标工期:***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盛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春晓街西段盐业局楼上***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经理:金伟华 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豫************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投标工期:***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晋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林州市姚村镇富康街**号(财税所院内)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经理:刘群立 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豫************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投标工期:***日历天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武警河南省总队保障部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
监督人:武警河南省总队纪委
联系人:朱先生、祁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室
联系人:李女士 范先生
电话:****-********、***********、***********
六、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结果公示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武警河南总队强军网》同时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月**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武警河南省总队保障部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如意西路建业总部港D座***
联系人:李女士 范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