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象州县百丈乡敖抱村委抱村至那沙村互通产业路硬化项目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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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象州县百丈乡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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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来宾市爱华路**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来宾市爱华路**号)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子贵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象州县百丈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来宾市象州县百丈新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覃桂开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来宾市爱华路**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子贵 *********** |
项目概况
象州县百丈乡敖抱村委抱村至那沙村互通产业路硬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来宾市爱华路**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XZZC****-C*-*****-CQKH
项目名称:象州县百丈乡敖抱村委抱村至那沙村互通产业路硬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象州县百丈乡敖抱村委抱村至那沙村互通产业路硬化,乡村支路,道路宽度*.*米,单项单车道,路面结构形式为混凝土面层,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及招标预算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 (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拟投入项目经理: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查询的结果为准,当评标场所缺乏查询条件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保证查询结果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来宾市爱华路**号)
方式:供应商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售价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索取收据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年第**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来宾市爱华路**号)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来宾市爱华路**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账户名称: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州县百丈乡人民政府
地址:来宾市象州县百丈新街**号
联系方式:覃桂开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爱华路**号
联系方式:刘子贵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子贵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