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城联实业有限公司****吨级公共通用码头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舟山城联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的舟山城联实业有限公司****吨级公共通用码头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静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 **** 年 ** 月 **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中标候选人:台州市四方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潘澍),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资格审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
*、恒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常旭提供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上的聘用单位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经询标确认项目经理常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尚在变更中。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情形*、资格审查标准(*)及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规定:“上述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恒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江苏新海港口工程有限公司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俞敏杰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一则中标公示(工程名称:G***荆涂大桥蚌埠宿州交接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涡河八桥防船撞设施及助航标志配布工程;开标时间:****.*.**;中标工期:***日历天)。经询标,江苏新海港口工程有限公司无法提供上述工程通过交工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情形*、资格审查标准(*)及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规定:“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经评标委员会讨论认定江苏新海港口工程有限公司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浙江东仪港务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刘长文担任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经询标确认属实。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情形*、资格审查标准(*)及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规定:“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浙江东仪港务工程有限公司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 *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舟山城联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浙江静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联系电话:****-*******
招标人:舟山城联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静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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