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2025年春节节日灯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省 | 锦州市
发布时间:20小时前
项目编号:JH25-210781-00010
预算金额:111.879455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6
开标时间:2025-01-26
项目名称:凌海市2025年春节节日灯亮化工程
联系方式
1800*******
联系人:李*
招标人
0416********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凌海市****年春节节日灯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凌海市****年春节节日灯亮化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凌海市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年**月**日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齐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凌海市国庆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旺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南广路刘北村***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 磋商文件-凌海市****年春节节日灯亮化工程.doc
凌海市****年春节节日灯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旺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项目概况

凌海市****年春节节日灯亮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凌海市****年春节节日灯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凌海市****年春节节日灯亮化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之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请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按照辽财采函〔****〕*** 号文件要求,我省政府采购推行电子评审,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要求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报价及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将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CA锁及解密设备,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进行解密及二次报价等操作。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报价无法解密、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等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服务热线:***-***-****,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  址:凌海市国庆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南广路刘北村***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com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蓬莱支行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齐
电  话:***********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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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采单位:锦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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