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第三幼儿园新建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XX-CG-TP-*******
二、项目名称:郎溪县第三幼儿园新建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郎溪县一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郎溪县建平镇(原钟桥乡可锻铸铁厂内)
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燃气单眼大锅灶(定制)、燃气双门蒸饭柜、厨房自动灭火系统、太阳能空气能组合系统 品牌:万成、尹德欣、安厨、众力 规格型号:*************(正负百分之五)、** 盘、双瓶组、商用空气能热水机组/真空太阳能集热器 数量:*台、*台、*套、*套 单价:*****元、*****元、****元、*****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蓉蓉(组长)、宁荣锁、周荣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教育体育局或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郎溪县郎步街道中港路**号、安徽省郎溪县郎步街道义乌商贸城D*-***,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事务服务中心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 地址:郎溪县财政局***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郎溪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安徽省郎溪县郎步街道中港路**号
联系方式:王俊****-*******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郎溪县郎步街道义乌商贸城D*-***
联系方式:朱工 *********** *********@qq.com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俊
电 话:****-*******
十、附件
*、郎溪县第三幼儿园新建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郎溪县一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