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太仓市国恒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建************GB*****号地块住宅用房及配套用房项目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市国恒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仓市国恒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建************GB*****号地块住宅用房及配套用房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仓市高新区渔业路北、飞沪大道东 *.工程规模:总投资******万元,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并建造。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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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等级及范围:[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它要求:(一)项目负责人(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总监无在监工程,中标后不得再兼任其他项目的监理工作;(*)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申请人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年的。 | |||||||||||||||||||||||||||||
四、投标 |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现场投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号*号楼三楼) | |||||||||||||||||||||||||||||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 到 ****-**-** *.领取地点:请到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单位提前至“太仓分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预先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参加网上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现场参与开标,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总监必须为投标单位专职人员,不得同时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本项目要求总监无在监工程。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承诺“无在监工程”,否则按无效标处理。项目总监具有自 **** 年**月以来连续 *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记录。(*)本项目不接受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号文件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和总监投标。(*)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或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投标人遗漏或未及时获知相关答疑、通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获得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合格投标申请人不足*家,则重发公告;(*)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具体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资格预审不需要提供保证金,投标时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号)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或评标结果等持有异议的,异议及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执行。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号)。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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