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更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内江市检验检测中心 | ||
行政区域 | 内江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内江市检验检测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致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朋西路***号*楼(自编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更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招标文件评分表中“投标人提供****年*月*日以来采用厢式结构的计量检衡车销售业绩,每有一个得*分,满分*分。每个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对应的行驶本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确认。”现更正为:“投标人提供****年*月*日以来采用厢式结构的计量检衡车销售业绩,每有一个得*分,满分*分。每个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确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号
邮编:******
名称:内江市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致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朋西路***号*楼(自编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四川致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