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
关于报废处置固定资产的公告
我院现有一批报废固定资产面向社会出售,方式为“密封报价、价高者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情况
空调、投影仪、音响等设备一批。评估底价为*****.**元(壹万伍仟伍佰零陆元柒角贰分)。
二、参与竞价人资格
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收购、销售”“再生物资回收、销售”等,具备回收、处置我院报废国有资产相应资质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
三、工作流程
(一)报名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审核通过后邮件回复告知,报名人须于现场踏勘当天提交纸质版,当日未提交纸质资料的,不进入下一轮进校踏勘环节。
报名资料要求: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再生资源回收经验备案登记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中午**:**,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报名邮箱:*********@***.com
(二)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年*月**日上午*:**在学院正门 前统一集合,提交纸质报名资料后统一进校。
学院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号四川警察学院东南门(外来单位无法进校停车,请竞价人提前做好安排)。
(二)竞价
竞价人须于****年*月**日当天自行携带一张加盖单位公章的空白报价单,于现场踏勘完毕后当场填写提交,我院现场统一发放信封密封。无公章的报价单无效。
(三)评标与公示
学院收集有效报价单后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对所投报价单进行评审。出价最高且不低于最低价(评估价)成交,否则本轮竞价失败。如出现竞价结果相同情况,则进行第二轮竞价,直到成交为止。
竞价结果将于评标结束后在学院官网公示。
四、竞价人须知
*.成交人须在协议签订后向学院缴纳履约保证金****元,待报废物资清理搬运完后全额无息退还,但中标后不履行者不予退还。
*.处置资产过程中的拆卸费、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
*.成交人须在协议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结清回收款并将处置资产从我院清出。成交人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它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清理干净。
*.处置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及时公告。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
四川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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