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整投资人招募情况的通报
****年**月**日,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作出(****)苏****破*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自****年**月**日起对江苏新美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凯公司)进行重整。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进一步争取更优投资方案,管理人以美凯公司破产清算阶段预招募的意向机构作为保底投资人,在重整程序中再次面向全国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招募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现招募期间已经届满,无意向投资人提交响应文件。管理人将以预招募的意向机构作为重整投资人,并根据与其签署的投资协议等书面文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特此通报。
江苏新美凯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