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当自然资规出让告字[2024]21号)
招标公告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发布时间:11小时前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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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当自然资规出让告字[****]**号)
当自然资规出让告字[****]**号      ****年**月**日
       经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当土拍****-**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位于姑孰镇,太白路北侧,太平府路西侧
年限:  **年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社会停车场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社会停车场用地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此次出让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年**月**日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年**月**日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 **时**分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二楼电子竞价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杆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出让金交付:地块《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交付土地;*、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县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活动;*、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百分之二十)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地块须严格按规划条件的规定进行建设,规划条件编号为DG-****-***;*、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交纳不动产登记费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中路
  联 系 人:胡磊 蔡凌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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