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本漯河市召陵区检察院商务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召采询价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第*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第*包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 | 漯河市宏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万元 | / | /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 漯河市宏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 漯河市宏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
/
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检察院商务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召采询价采购-****-**
三、采购邀请书发出日期:****年**月**日
四、评审日期:****年**月**日
五、采购方式:询价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 |
采购商务车一辆(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漯河市宏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漯河市源汇区***国道与漯舞路交叉口北***米 |
******.**元 |
七、询价小组名单:吴鹏、任惠丽、王亚伟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计价格[****]****号文和发改价格[****]***号文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元整。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漯河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发布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年**月**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漯河市召陵区检察院。
招标人: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漯河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
联系人:李敏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