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城建庆丰里供电外线工程
原项目编号:****HEFGN*****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城建庆丰里供电外线工程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HEFGN*****)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 *、本项目业绩证明资料要求提供:(*)合同;(*)供电部门验收并盖章的证明文件。其中供电部门出具的验收并盖章的证明文件里的工程名称大多数都是小区名称或类似小区名称,与合同上的工程名称不一致,但都是同一地点、同一工程,可以认可为业绩资料吧? 答:予以认可。 *、本项目外线工程,并未牵涉到使用业主及总包的水电费,如下图: 请问招标人,本次招标是否不执行水电费结算扣除? 答:未使用业主或总包的水电,由施工单位自理的结算不扣除。 *、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合同;(*)供电部门验收并盖章的证明文件。”其中证明资料体现**kV相关资料证明,是指合同与供电部门验收资料都需具有**kV字眼,还是二者业绩证明资料中体现其一即可。望招标方给予回复。 答:体现其一即可,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询比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审小组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琥珀五环城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