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社区干部学院综合服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吉林长春社区干部学院综合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JLZJ-****-****
项目名称:吉林长春社区干部学院综合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采购需求:综合服务(据实结算)、餐饮服务(据实结算)、住宿服务(据实结算)、会议会展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服务满意度达到**%以上,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服务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情况下可以续签,续签后按有关单价据实结算,合同一年一续签,最多可以续签二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若供应商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年**月**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年*月*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二室;
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长春社区干部学院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团山街
联系方式:****-********(郑永旭)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号宝来雅居*楼
联系方式:***********(傅晓艺)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晓艺
电 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联系方式:****-********
来源:吉林省中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傅晓艺
复审:郑永旭
终审:徐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