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鹿寨县人民政府批准,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宗(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格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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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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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号 |
鹿寨县城南新区民生路与南环路延长线交叉口西北侧局部地块 |
***** |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康体用地≤**%) |
≤*.*且≥*.* |
≤**且≥** |
<*** |
** |
*** |
**** |
上述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土地出让金、土地征收成本费用及公开交易前期费用,不包括契税及办理土地使用证发生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挂牌。
四、凡有欠缴本县土地出让价款、存在闲置土地、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之一的用地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活动。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鹿寨县土地交易储备中心(鹿寨县桂园路汇一联城投十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鹿寨县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鹿寨县桂园路汇一联城投十楼鹿寨县土地交易储备中心进行。以上地块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鹿寨县桂园路汇一联城投十楼鹿寨县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