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城市、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有关规定,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坚持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为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供重要遵循,现将《玉州区大塘水厂及周边独立地块详细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二、公示地点
玉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lyz.gov.cn)以及玉林市玉州区自然资源局。
三、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公众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馈至玉林市玉州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和耕保股(邮箱*******@***.com,邮寄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大北路***号,联系电话:****-*******)
四、公示内容
附件:*.区位分析图
????? *.土地使用现状图
????? *.土地使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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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州区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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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区位分析图.jpg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