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宜宾市国正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兴文县实力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台车辆进行公开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参选资格条件的单位作为参选人参加本项目的询比,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CLCG********
(二)项目名称:兴文县实力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年第二批车辆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兴文县实力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代理机构:宜宾市国正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五)采购内容:采购车辆*辆,车辆为广汽丰田汉兰达****款*.*L智能电混双擎两驱精英*座SUV,具体参数要求详见询比文件内容。
(六)项目地址: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产城融合发展中心*楼。
(七)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交货。
(八)质量要求:满足询比文件及采购人采购要求。
(九)最高限价:**.**万元(含税价)。
(十)资金情况:已落实。
二、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限制投标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的;
*.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已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法院征信系统中有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行为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经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截止到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已经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不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时间在开标之日后的,不计)。“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
三、公告公示发布
本次询比公告和评审结果公示均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上发布(网址******************************************************************)。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文件自****年*月** 日至****年* 月** 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在网上获取。
本项目询比文件有偿获取,询比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询比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费收款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宜宾市国正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江支行
开户账号:*****************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选供应商。
六、询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询比文件必须在递交询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参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询比文件,采购方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询比文件。
*、询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参选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赵场街道清音路*号。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文县实力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兴文县古宋镇产城融合发展中心*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宜宾市国正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赵场街道清音路*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