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陈宅镇人民政府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蔡吉良遗失坐落于陈宅镇巽迪陈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一本(证号:*-****-**-****,地号:**-**-**确权面积**.**平方米),现予以声明。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所在乡镇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办理该权证注销及补办手续。
诸暨市陈宅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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