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Q-******-JZ***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近*年(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往前推算的*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施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身份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身份证明及近六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完税发票和人员名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后、附有查询时间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提供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
*、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张湾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张湾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张湾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右侧“CA办理指南”中查看。
(*)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张湾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湖北数字证书预受理平台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张湾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张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张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地 址:十堰市邮电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张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 十堰市公园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婧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