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杜岙村 (稻动岩、癞头岩、洋府相公)茶叶山对外发包
*、项目地址: 宁海县茶院镇杜岙村
*、项目规模: 杜岙村 (稻动岩、癞头岩、洋府相公)茶叶山面积***亩 (具体的四至范围由甲方指定) ,
*、承包底价:
序号 |
标段内容 |
亩数 |
最低招标限价 |
备注 |
*# |
杜岙村 (稻动岩、癞头岩、洋府相公)茶叶山 |
*** |
*** 元 / 亩 / 年 |
*、承包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
* 、承包要求: 承包地块内自行种植 (改种前需经甲方同意),不得挖塘搞养殖,不得改作畜牧场,饲养猪牛羊、鸡鸭鹅等,不得私拉电线,也不能用于建筑或其他建设用地。不得荒芜, 如出现荒芜,招标人有权收回承包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合同期满后地上作物及基础设施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交出承包权时必须保证土地的使用现状,不得破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 **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或以公安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及其复印件; 法人 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万元 (现金方式,开标时提交 , 未提交取消投标资格 )。
*、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抵作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不足部分,需在签订合同时予以补齐 。
四、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报名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至 * 月 * 日 ** : ** 时
*、报名地点: 宁波宁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宁海县桃源街道竹山南路 *号 ) 。
*、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②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为***元/份, (不管是否中标,本费用不退) 。
注:如为法人单位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开标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 秒
*、开标地点:宁海县 茶院乡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宁海县茶院乡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
五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第一年承包款金额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在 承包期 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 包 人在承 包 期内放弃承 包 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六、 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投标者报价取整数 , 精确到元 ,若报价出现小数点视为无效标,采取以最高价中标的方 式 ,若低于标底价投标的亦视为无效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 *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如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招标。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人。
七、 承包款的支付办法
承包期限为二十年,承包款按年支付,每五年为一期,本项目为四期。采用先付后用方式。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第一年承包款,以后在每年结束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下一年承包款,以此类推。第二期承包款则在第一期承包款的基础上上浮 **%,第三期承包款则在第二期承包款的基础上上浮**%,第四期承包款则在第三期承包款的基础上上浮**%,以此类推。如未按时缴付,则将履约保证金没收,终止合同。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日内,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格式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承包款、履约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宁海县基层小型平台 上发布 。
十 、其他
开标时请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法人 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保证金及投标函参加开标会议。
十一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海县茶院镇杜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 宁海县茶院镇杜岙村
联系人 : 赵广齐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人: 宁波宁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宁海县桃源街道竹山南路 *号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