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高级中学食堂二楼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河南省 | 郑州市
发布时间:2023-04-09
项目编号:QSZB202303015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高级中学食堂二楼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
0371*********
联系人:张**
招标人
0371*********
联系人:葛**
代理人
0371*********
联系人:陈**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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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郑州航空港区高级中学食堂二楼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高级中学食堂二楼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QSZB*********

三、公告发布日期:*******

四、评审日期:*******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序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服务期限

备注

*

郑州航空港区高级中学食堂二楼经营管理、设施维护及相关证照办理等工作

郑州蜜糖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西侧、空港三路北侧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安鸿飞、罗凯、刘文云、岳丽、马宇亮

八、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九、其他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区高级中学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蒲庄村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葛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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