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暨网络直播周“成果现场展示会及宣传推广”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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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上海市国内合作交流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徐汇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余启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国内合作交流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桂林路***号华鑫中心*号楼**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余启春***-********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号**号楼*层(法兰桥创意园)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兰***-********-***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国内合作交流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暨网络直播周“成果现场展示会及宣传推广”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之年,上海市的对口帮扶工作也站在了更新、更高的起点。为进一步巩固对口帮扶地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建设,落实消费帮扶年度重点工作,结合本市**月份消费帮扶月和年底国考重要节点及相关工作安排,中心拟开展****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暨网络直播周“成果现场展示会及宣传推广”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进一步巩固对口帮扶地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建设,落实消费帮扶年度重点工作,结合本市**月份消费帮扶月和年底国考重要节点及相关工作安排,拟开展****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暨网络直播周“成果现场展示会及宣传推广”项目。解放报业(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解放日报社全资子公司,具有媒体运营、投放,大型活动策划、组织等资质,多次参与上海对口帮扶地区大型现场活动及主题宣传推广活动。为了迅速高效地完成****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暨网络直播周成果现场展示会及宣传推广任务,考虑到该项目系事先没有预见的临时事项,加之时间紧,任务重,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条件,拟选择解放报业(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解放报业(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号***B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上海市国内合作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桂林路***号华鑫中心*号楼**楼
联系方式:余启春***-********
*.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号**号楼*层(法兰桥创意园)
联系方式: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