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南开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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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本项目丹颐园租赁住房项目二期工程已由 天津市南开区行政审批局 以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津房商务会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嘉安城工程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津房商务会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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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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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丹颐园租赁住房项目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平方米,丹颐园租赁住房项目二期改造面积为****. **平方米,范围为丹颐园* 号楼*门***、 ***-****。预计改建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出租单元面积最大**㎡,最小**㎡ 。套内精装修标准交房,配置家具、家电、 窗帘等,达到拎包入住功能。,总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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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号丹颐园*号楼*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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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丹颐园租赁住房项目二期工程 ,招标范围:丹颐园租赁住房项目二期改造面积为****. **平方米,范围为丹颐园*号楼*门***、 ***-****。预计改建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出租单元面积最大**㎡,最小**㎡。套内精装修标准交房,配置家具、家电、 窗帘等,达到拎包入住功能。总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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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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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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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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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正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由投标企业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管理年限加以承诺,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 个月内开具的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照津建筑〔****〕*** 号、津建筑〔****〕*** 号、津建筑〔****〕**** 号和建办市〔****〕** 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资质要求:(*)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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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确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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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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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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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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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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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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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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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 *.* 款规定的投标人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将上述资料和投标确认单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com,并电话联系 获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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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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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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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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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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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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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市津房商务会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王倩(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马场道**号(***号)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杨宁 电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嘉安城工程咨询(天津)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彭韶华(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号*-A-***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彭韶华 电话:
*********** 传 真:
***********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津房商务会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受理负责人:
杨宁 电话:
***********传真: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马场道**号(***号)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杨俏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南丰路**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