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高新区2025年老旧小区楼体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辽宁省 | 鞍山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03月31日
项目编号:202521030010370732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8
投标截止时间:2025-04-21
开标时间:2025-04-21
项目名称:鞍山高新区2025年老旧小区楼体改造工程
鞍山高新区****年老旧小区楼体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发布日期:****-**-**
项目名称
鞍山高新区****年老旧小区楼体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
资金来源
区(县)预算资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
该项目主要对高新区*个老旧小区楼体进行综合改造,计划改造高新区齐矿、齐欣、汪峪小区*个小区,****户,共**栋楼,改造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涉及住户****户,涉及住宅**栋。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外墙改造、屋面改造、单元门窗改造,楼梯间改造等。
标段(包)名称
鞍山高新区****年老旧小区楼体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设计单位具有其一: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标段(包)招标范围
该项目主要对高新区*个老旧小区楼体进行综合改造,计划改造高新区齐矿、齐欣、汪峪小区*个小区,****户,共**栋楼,改造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涉及住户****户,涉及住宅**栋。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外墙改造、屋面改造、单元门窗改造,楼梯间改造等。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
标段(包)开标地点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或者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或者 [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 或者 [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含)以上或者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含)以上或者 [注册电气工程师 •供配电](含)以上)且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开具的完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在本企业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合同估算价
****.****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元
联合体投标要求
(*)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家(含* 家);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至****-**-**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 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通过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自盒系统https://xbox.Inzb.com 网上递交文件。
开标时间
****-**-** **:**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投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项目经理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或者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或者 [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 或者 [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含)以上或者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含)以上或者 [注册电气工程师 •供配电](含)以上)且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开具的完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在本企业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责任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开具的完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单位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开具的完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②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自****年*月*日起,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③其他省市对于建造师证书的要求遵照当地相关要求执行。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 (*)按照《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IC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凡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省内外投标人的执业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下同),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同等待遇,执业人员在省内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变更解锁时,被更换的执业人员,至少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我省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号)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 (**)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监督部门
鞍山高新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王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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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源URL
https://www.lnt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