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潘祠至李溪公路建设工程
补遗书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德化县潘祠至李溪公路建设工程(招标编号:德交招字[****]***号,现发布本项目补遗书如下:
*、因系统更新,招标文件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部更改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该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修改为如下:
**.* |
保险费 |
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名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工程一切险以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第 ***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安全生产费、工伤保险费)至 *** 章总额为基数计算,费率为 *.*%;第三方责任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为*.**%,最低投保金额为 *** 万元。 上述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 *** 章相应支付细目中,在报价金额内按实结算。 |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
序号** 条款号**.*.*(*)“开工预付款金额: / %签约合同价”修改成
“开工预付款金额:** %签约合同价”;
注:本项目支付开工预付款,招标文件中跟开工预付款金额相关内容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补遗书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本补遗书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德化县雷峰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