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本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吉林省 | 长春市 | 双阳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7-08-14
项目编号:CCDG2017Z031-CG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17-08-17
投标截止时间:2017-08-23
联系方式
1594*******
联系人:赵**
招标人
1800*******
联系人:贺**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长春市双阳区本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评估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Z***-CG
一.招标条件
本谈判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本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评估机构采购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现对该项目的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内容: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家车辆鉴定评估机构。
*.* 车辆处置范围:车辆处置范围为长春市双阳区本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按规定需要核减处置的车辆。区本级预计处置***辆,确切数量经区车改办审定后,以实际评估车辆为准。项目预算约每辆***元。
*.* 服务期:*个月;
*.* 车辆评估服务要求 
*)    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评估,车辆鉴定评估程序均应符合《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成立专项服务小组,提供全程上门服务,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分批次按规定时间完成全部车辆鉴定评估工作 。 
*、竞标价:评估单价即每辆车的评估费用(所有评估车辆采用统一的评估费用,不分车型、年限等车况)。 评估费用支付方式:待车辆评估结束后由采购人统一一次性支付给车辆鉴定评估企业。
*、车辆鉴定评估时间要求:车辆须在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全部完成。 
*、在车辆评估过程中做好各项保密工作。
*、负责采购人按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配合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竞标人须具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竞标者请于****************,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竞标文件。
*.*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五.竞标文件的递交
*.* 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地点为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信用代码:********E********T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赵海波
  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号***室
联系人:贺志钢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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