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遂昌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遂昌县年处理**万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设备采购(一)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编号:浙金丽招*******号
二.项目名称:遂昌县年处理**万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设备采购(一)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辆) |
简要规格描述 |
* |
挖掘机 |
*** |
* |
辆 |
******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 |
装载机 |
*吨 |
* |
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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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叉车 |
*吨 |
* |
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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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计 |
*******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布公告之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发布的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① 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自拟,包含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丽水市庆春街***号五楼,电话:****-*******,邮箱:********@qq.com。邮寄或邮件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人在递交资料后及时与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七.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号A区*楼)。
十一.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号A区*楼)。
十三.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十四.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五.联系方式:
遂昌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
地点: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水阁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侯娟联系电话:****-******* 传真:****-*******
质疑联系人:朱鸿鹄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号五楼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遂昌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综合部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水阁路***号*楼
遂昌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